关于统计安庆电大2016年教科研成果和获得荣誉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各处室、各位教职工:
为全面总结2016年学校教科研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科研成果和获得荣誉情况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期间的各项教科研成果(含各级各类项目、横向项目、教材、著作、专利、艺术作品、教科研成果获奖及教师指导学生获奖等)和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等)。2016年12月15日后的成果纳入2017年统计。上述科研成果和奖励均须以“安庆广播电视大学(安庆市建筑工程学校)”为第一完成(表彰)单位。
二、统计要求:
1、请教师本人于12月16日前下载并填写《安庆电大(安庆建校)2016年度教师教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一)和《安庆电大(安庆建校)2016年个人和集体获得荣誉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将统计表和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至所在处室汇总。
2、12月18日前,各处室将本部门个人和集体获奖情况汇总,其中教科研成果统计表、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集中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劳志鸿,电话:0556-5579512;EMAIL:12706784@QQ.COM);获得荣誉情况统计表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集中报送办公室(联系人:钱鹂鹂,电话:0556-5545006;EMAIL:471127253@QQ.COM)。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取得教科研成果和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学校奖励和表彰。
附件一:安庆电大(安庆建校)2016年度教师教科研成果汇总表
安庆电大2016年各处室获得的教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二:安庆电大(安庆建校)2016年个人和集体获得荣誉情况统计表
安庆电大(安庆建校)2016年个人和集体受表彰奖励情况统计表.xls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