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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1-06-07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健全电大系统规范有序的教材征订发行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提供良好的资源服务。特制定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一、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校后勤处按照学校和省电大教材处的规定负责全市电大系统教学资源(含各类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及各类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

二、后勤处要按照学校要求和开放教育处、各县(市)工作站申报的订书目录和数据,做好各类教学资源的汇总、上报、征订与发行工作。确保主教材课前到位率100%。

三、各县(市)工作站要配备具有良好素质且熟悉教材管理工作和教务教学工作程序、责任心强的专门管理人员,要配备好相应的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和库房,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教材款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教材的有效管理。

四、校开放教育处和各县(市)工作站应提前一个学期(每学期第十至十三周)向后勤处提供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表和教师教学用书计划表。后勤处每学年期末前召开教材征订发行工作会议,对教材征订发行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布置下学期工作任务。

五、学校本部开放教育学员教材管理办法:

1)、对于历届生教材。各班辅导员拟定计划由开放教育处负责人签字,经办公室认定学员缴费人数并签字认可后送交后勤处,后勤处汇总造表后报送分管校长审查、校长审批后上报省电大征订。教材发放时,后勤处依据校开放教育处、办公室共同复核签字认可的各学员缴费清单定期发放,其他情况将不予受理。

2)、对于新生教材。后勤处依据开放教育处提供的订书目录和数据汇总报经校领导审批后征订。新生录取后按实际人数并凭缴费发票集中时间发放。

六、超过省电大、中央电大规定日期补报的教材(新生教材除外),后勤处待预订教材发放到位后,再行补订与发放。补订时间为开学后三周内(补订清单同本办法第五条执行)。

七、由于学生流失及其他正常情况造成的订书人数的变化,后勤处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凡需退书的部门和个人,应在开学后三周内将多余的教材退回后勤处,其退书科目仅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各单位退书前必须先向后勤处上报退书清单,写明所退教材的种类和数量,待后勤处确认后,再行退书。自开课教材和作业及教材辅导,一经订购,不得清退。

八、后勤处对教材的征订和发放情况应建立台账。账物分开进入微机管理。每学期期末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由校财务和后勤处进行一次核算和库存量清理。出具全年教材的征订数量和发放情况报告并进行公示。

九、该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庆广播电视大学下发的有关教材管理办法和规定自行终止。 (本办法公示5天,如有异议与吴大林副校长反馈,电话5593843)

 

                                    201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