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我校产权部分房产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二)拟出租房产:
(1)龙山路66幢3单元606室,面积约
(2)锡麟街奥鹏培训中心一层车库,约
租金面议,原则上租金出得最高者为租赁方。
本次房产租赁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产租赁时以现状交接,租赁房产的清场工作由招租方负责。
(三)、房产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必须符合房产用途的相关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2)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产进行转租,否则按违约处理。
(3)租赁期内水、电费以及卫生清洁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租赁期间的装潢和固定资产投入于租赁合同到期后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期内如遇市政、人防等部门建设拆迁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出租方返还预交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五)、租金支付方式及租赁保证金
房产租金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时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中龙山路66幢3单元606室财产押金1500.00元,锡麟街奥鹏培训中心一层车库押金500.00元。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七)、联系方式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后勤处,电话:0556-----559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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