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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3

 

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电大《关于做好全省电大教师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电大人〔201210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下半年新学年开始,对我校教师教学质量实行统一考核,并于学年结束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电大和省教育厅备案。为做好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提高高校教师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高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的需要,通过教学质量考核,进一步激发高校和广大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可靠的教学质量评价依据。

二、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

鉴于我校教学工作已临近期末,教学工作任务繁重,对20112012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1、学生测评

由开放教育处、成教处、职教处组织对所属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学生测评(测评表见附件1),学生测评表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50%。如因期末课堂教学工作结束,学生难以集中,各教学单位可参考平时教学考核中的相关内容给予评定。

2、同行评价

由督学办组织(评价表见附件2),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教师进行评价,同行评价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30%

3、督导评教

由开放教育处、成教处、职教处组织对所属教师评价。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平时的教学检查、工作量完成情况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给予量化打分,分值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20%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校内进行比例控制。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应把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评定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次的,教师已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应超过本考核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

对师德低下,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依据以上考核等次比例,结合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情况,确定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等次,其中,在2011年度考核中已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个人的专任教师,占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比例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关系到每一个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学质量考核也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此项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尤其是当前,期末工作紧张而繁忙,就更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好本部门考核工作。

2、把握范围,明确要求

教学质量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质量,防止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走过场。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考核结果须公示5天。

学生测评、同行评价、督导评教应在716日前完成,请各教学单位于716日前,将《安徽电大教师教学效果学生评议表》(见附件1)、《安徽电大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见附件2)、综合评价结果加盖公章后以纸质以及电子版交督学办汇总。督学办于720日前公示最终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见附件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告以及电子版报送省校人事处。

3、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省电大已着手研究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使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并准备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试行。希望各教学单位积极做好教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工作,不断修订、完善,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安徽电大教师教学效果学生评议表点击下载

附件2安徽电大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点击下载

附件3安徽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点击下载

附件4安徽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

                                      

                                      

 

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