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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教育2017年春季学期学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2

各县站、市直教学点:

根据省校2017年春季学籍工作安排”的相关规定分校2017年春季学期学籍工作做出安排,现就相关工作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

(一)市直教学点

1、1月24日前,各辅导员对所带专业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将手签辅导员姓名、纸质的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1)报送至分校开教处学籍办(以下简称学籍办)。

2、2月10日前,学籍办依据名单在教学点平台提交申请,并通过教务平台完成审批。

3、2月15日前,各辅导员依据省校下发的毕业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信息及时反馈至学籍办

(二)县站

1、1月24日前,各县站对各专业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将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表(挂靠分校的请注明,附件1)电子稿上传至教务论坛。

2、2月9日前,各县站通过教学点平台完成申请提交,学籍办依据名单通过教务平台完成审批。

3、2月15日前各县站依据省校下发的毕业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信息及时通过教务论坛反馈至学籍办。

二、本科学生毕业申请表(承诺书)

1、1月24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对本科专业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组织、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分类整理后报送至学籍办,否则分校无法提交、审批学生毕业申请,省校也不予审核。

2、2月15日前,学籍办对承诺书进行归类整理。

3、2月18日前,学籍办将整理好的承诺书邮寄至省校。

三、学籍异动

1、3月2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将学籍异动信息(纸质)报送至学籍办。各县站还需将学籍异动信息电子稿上传至教务论坛。

2、3月25日前,学籍办汇总整理学籍异动信息并报送至省校。

四、学位申请

1、4月2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按照合作高校及国开的最新要求,将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籍办。护理学学位材料请按照护理学学位材料清单(共10项)顺序,每项单独装订并标注清楚后装袋

2、申请合作高校学位,学位审批表使用附件3;申请国开学位,学位审批表请使用附件4

3、429日前学籍办将整理好的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校。

五、其他事项

1、2月5日前学籍办完成符合毕业年限在籍学生的电子图像检索并上传至省校。

2、42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将毕业学生的毕业生登记表(群文件夹有电子版的,须双面打印、填写)报送至学籍办。

3、41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将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籍办。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qq群信息发布,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资格审核表

附件1.docx


   2、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生毕业申请表

附件2.docx


   3、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

附件3.docx


  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4.docx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