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站、市直教学点:
根据省校“2017年春季学籍工作安排”的相关规定,分校2017年春季学期学籍工作对应做出安排,现就相关工作及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
(一)市直教学点
1、1月24日前,各辅导员对所带专业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将手签辅导员姓名、纸质的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报送至分校开教处学籍办(以下简称学籍办)。
2、2月10日前,学籍办依据名单在教学点平台提交申请,并通过教务平台完成审批。
3、2月15日前,各辅导员依据省校下发的毕业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信息及时反馈至学籍办。
(二)县站
1、1月24日前,各县站对各专业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将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表(挂靠分校的请注明,见附件1)电子稿上传至教务论坛。
2、2月9日前,各县站通过教学点平台完成申请提交,学籍办依据名单通过教务平台完成审批。
3、2月15日前,各县站依据省校下发的毕业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信息及时通过教务论坛反馈至学籍办。
二、本科学生毕业申请表(承诺书)
1、1月24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对本科专业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组织、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分类整理后报送至学籍办,否则分校无法提交、审批学生毕业申请,省校也不予审核。
2、2月15日前,学籍办对承诺书进行归类整理。
3、2月18日前,学籍办将整理好的承诺书邮寄至省校。
三、学籍异动
1、3月2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将学籍异动信息(纸质)报送至学籍办。各县站还需将学籍异动信息电子稿上传至教务论坛。
2、3月25日前,学籍办汇总整理学籍异动信息并报送至省校。
四、学位申请
1、4月2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按照合作高校及国开的最新要求,将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籍办。护理学学位材料请按照护理学学位材料清单(共10项)顺序,每项单独装订并标注清楚后装袋。
2、申请合作高校学位,学位审批表请使用附件3;申请国开学位,学位审批表请使用附件4。
3、4月29日前,学籍办将整理好的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校。
五、其他事项
1、2月5日前,学籍办完成符合毕业年限在籍学生的电子图像检索并上传至省校。
2、4月2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将毕业学生的毕业生登记表(群文件夹有电子版的,须双面打印、填写)报送至学籍办。
3、4月10日前,各县站、市直各教学班将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籍办。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qq群信息发布,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资格审核表
2、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生毕业申请表
3、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
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2017年1月11日